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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农业科学院 2021年度述法工作总结
2021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共鹤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指导下,市农科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鹤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共鹤壁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鹤壁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全面落实党组第一责任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日常工作各个环节,加快法治型单位建设。现将我院2021年述法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健全组织领导,纳入全院统一规划
1、强化组织领导。我院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成立专项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统筹安排全年工作,指派一名院党组成员专门负责具体工作落实,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专人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制定全年工作要点,有序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同时,我院将述法工作纳入各科室、各责任人日常及年终工作总结,同科研、党建等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督促、同考核,确保法治建设落地生根。
2、推进制度落实。2020年是我院“建章立制年”,2021年,是我院制度落实年。为积极落实巡查整改反馈意见,深入开展依法依规治院工作,我院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科研、办公等34项制度的落实,并制定了《鹤壁市农业科学院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依法依规约束全院领导干部用权行为。针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提出了“谁制定、谁监督;谁落实、谁普及”的工作方针,明确责任主体、压实主体责任,把各项制度落实、落细,全面提升依法依规管理能力。
3、制定奖惩机制。将普法工作纳入各科室、各部门以及全体干部职工的日常考核、年终评优评先范围,实行积分制,对于活动组织者、策划者、积极参与者进行加分,对于存在违法乱纪情况的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年终评优资格,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头燕效应,调动全院干部职工参与积极性,广泛营造上行下效的浓厚氛围。
(二)推进述法工作,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我院大力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述法活动,利用党组会议、年度工作会议、中层例会、年终考核等活动,积极开展领导干部述法活动,主要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将平时述法与年终述法相结合,推进法治建设抓在经常、融入日常、严在平常。同时,我院非常重视专题述法“后半篇文章”,从源头、过程和结果等方面多重发力,运用现场点评、后续督察、年度考评等杠杆,不断强化述法工作的“考核属性”。此外,我院通过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征求意见民主生活会、设立意见箱等形式,积极征求全院干部职工对院党组推进法治建设、述法工作进行意见征集,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将法治工作年度规划、推进实施、日常监督、年度考核有机统 一,确保法治建设落实、落细。
(三)开展学习宣传,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1、深入开展内部学习。一是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日程安排。2021年,院党组先后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第十七讲-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习近平谈治国治理第三卷-第十-坚持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等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集中学习5次,《法律讲堂-民法典文化解读-基因编辑的风险》、《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解读(一)食为政首 粮安天下》等业务类法律法规学习4次。努力营造领导带头学、带头做的良好学习氛围,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领全院干部职工尽快掀起普法学习的高潮,并长期保持,形成常态。二是纳入全院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日程。我院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建设学习型单位、法治型单位的重要抓手之一,利用每周四集中学习时间,集中观看《民法典文化解读:父母管教权》等与日常工作学习息息相关的学习视频,积极开展“大家说法”集中讨论活动,结合日常工作、生活实际,促进学法、知法、懂法、用法更加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增进全院干部职工遵法、守法、敬法意识。三是利用宪法宣传月集中组织全院干部职工以科室、支部为单位开展《宪法》、《国旗法》、《国歌法》等学习活动200多人次,普及了宪法的诞生以及重新修订后的《宪法》、《国旗法》等法律法规的变化,营造了良好的法律宣传氛围。四是结合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科研人员学习《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等行业法律法规,规范科研人员日常科研工作,加大自主产权保护力度,为科研工作保驾护航。
2、积极开展内外宣传。一是在全院范围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结合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制作《国家安全法》专题展板,在大厅滚动播放宣传片,在全院范围开展知识竞答活动,共收到试卷76份,参与率达92.7%。同时,号召全院职工积极参与学习强国平台答题活动。二是积极履行社会法治宣传责任。我院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同文明创建、乡村振兴工作相结合,通过组织宣讲、“六个到户”等活动,以《鹤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鹤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文明上网、文明养犬等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规条例为主要内容,利用宪法宣传月到结对帮扶村开展《宪法》、《民法典》进社区、进村庄专题宣传活动。通过多种渠道,积极扩大普法工作覆盖面,增强社区群众、村民法律意识,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构建富美鹤城贡献自身力量。2021年,我院累计发放《民法典》、《鹤壁市市民文明公约》、《鹤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各类宣传资料近2000份,组织12个批次共计70多人次,深入380多个家庭进行走访调查及入户宣传,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三是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我院作为鹤壁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鹤壁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将法治教育、科普教育、爱国主义教育融为一体,积极引导来访学生学习《鹤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知识,争做文明守法小市民。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理念没有普遍树立。法治意识比较淡薄,对依法决策、法治建设重视不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问题。
(二)法律顾问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宽提高。在决策部署、信访接待、矛盾调处等方面,缺乏专业的法律顾问,导致工作推进慢或者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
三、工作计划
(一)健全法治建设机制
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负责本科室、本部门的法治建设工作。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紧紧围绕我国法治建设指导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广大党员干部参与法治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提高职工法治素养
结合党建、文明创建等工作,鼓励各科室、各支部积极开展主题鲜明突出、形式丰富多样,以干部职工实际需求为导向的精准普法,使普法从“大水漫灌”转为“精准滴灌”。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智慧普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身边人”讲述“身边事”的形式,通过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和制度保障,培养全体干部职工的规则意识和法治习惯,实施职工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推动全院上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使法治成为普遍共识和基本准则。
(三)强化执纪监督问责
强化机关纪委监督职责,推动落实“谁制定、谁监督;谁落实、谁普及”的工作方针,敦促各级干部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于懒政、怠政的领导干部及时开展诫勉谈话。同时,坚决查处干部职工违法乱纪行为,一经发现全院范围通报批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及我院相关制度严肃处理。同时,坚持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情节严重的,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鹤壁市农业科学院
2022年1月25日